党员李俊峰撰写的《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被采用为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会议发言材料
[2020年07月20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承德市委员会


      2020年07月09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传达并学习了全国政协十三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同时围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专题进行协商议政,省政协主席叶冬松出席并讲话。

      会上,承德民革党员李俊峰撰写的《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被省民革采用作为省政协大会书面发言材料,并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赞扬。


加快农业社会化服体系建的建

---承德民革李俊峰

随着我省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社会化的全面展开和纵深推进,适应传统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已然不能有效助力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调整和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并日益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绊脚石,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一、面临的问题

(一)服务供给能力不能满足新阶段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就服务供给能力来看,当前社会化服务供给规模不能满足农业经营主体需要。随着农业适龄劳动力的非农转移、规模化经营农业的增多以及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的加深,农业经营主体对服务的需求呈快速增加趋势。与此同时,受资金、技术、配套设施等影响,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少,服务项目单一且服务水平不高,小马拉大车,难以满足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增长的社会化服务需要。就服务项目来看,服务内容远远不能涵盖经营主体多元化诉求。当前服务体系以农业生产环节服务供给为主,服务内容侧重于农机服务、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等产前、产中服务,现代农业急需的农产品保鲜、储藏、加工、营销、物流及金融、保险、信息等产后服务缺乏,类似农产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管理、品牌建设、农业生产全程化管理等新兴社会化服务内容更是少之又少。

(二)供给主体服务意识不强,不能有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一是政府涉农机构,由于人财物力以及机构设置和体制等方面原因,其供给以一般性、指导性和计划性服务为主,主要保障农业基本生产,对小农户对接大市场方面服务不多。而且,由于职能定位不清,权责不明确,部门沟通不畅,不能统筹高效使用资源,在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中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受自身经济、技术、管理、能力、效益等制约,为社员提供互助性服务的能力不强,且受成本、收益等约束,服务外溢很少,覆盖社外农户的服务量几乎忽略不计。三是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类似,提供的服务主要针对其关联农户,且以生产环节服务为主,主要围绕其自身生产经营展开,严重缺乏为无关联农户服务的意识。四是农业服务公司以及基层农资供应商和农村经纪人,由于自身能力和条件限制,服务层次低,服务能力不强。服务供给主体对小农生产服务需求的理性排斥使小农户缺乏融入社会化大市场的介质和支撑,对促进其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助益不多。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政策扶持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实践中,扶持措施重生产轻服务,政府对服务供给主体的政策扶持体系、动力促进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等都很不健全。如农机服务公司,机械设备更新换代较快,对资金、技术需求较大,但除部分大型农机购置补贴外,其他扶持措施像融资、保险等,以及为其服务供给提供服务的项目和主体,像机械维修、上岗培训等都还很少,其自身发展尚面临诸多难题。再如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服务供给主体,其主营业务是农业生产,为无关联农户提供服务并不能为其带来经济收益,在无政策效益的刺激下,没有动力使服务外溢至无关联农户。社会化服务体系自身发展动力的缺乏,阻碍了其快速发展壮大的步伐,同时也限制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设进程。

加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构建需求导向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机制。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加快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靶向、精准的社会化服务助力农业快速发展。一是完善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供需无缝对接。当前首要任务是统筹整合省、市、县各级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金融支农服务、农产品流通营销、农经信息、动植物疫病防治等平台建设,鼓励各类服务主体自建平台或与平台合作,引导平台以在基层设立服务站点或配备办事人员等方式将服务下沉至基层。扶持平台、大型农业服务主体依托自身优势,利用农业大数据、农业物联网、农业移动互联技术等构建农业互联网全产业链服务平台。同时引导监督平台完善服务内容,优化创新其与生产经营主体交流沟通的渠道、手段、方式和技术,推进平台与生产经营主体的无缝对接,提高农业服务的指向性和精准性。二是强化需求导向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破解农业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公共产品属性的农业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不强难题的关键,是政府涉农服务机构农业服务供给的制度化以及职技人员沉田入村的职业化。相关政策措施的焦点应在鼓励扶持农技人员以入股、兼职、创业等方式提供农业服务的同时,加强职能部门为农业提供服务的制度设计和绩效考量,加大农业服务供给规模、质量,尤其是服务绩效等在机构及职技人员单位评比、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绩效奖励中所占地位和比重,推进各级农业服务部门及其职技人员真真正正为农民办事,踏踏实实为农业服务。

(二)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一是完善基础类农业服务能力建设。建议省市县各级财政统筹农业发展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和奖补力度。一方面以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作为能力建设的重点,鼓励服务主体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为那些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初始投入大,技术难度高,外部性特征强,单个农户不愿做”“做不了作业效果差的农业环节提供服务供给。另一方面强化政府涉农部门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在继续强化各级服务机构人财物力投入的基础上,加大其对农村基层的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以创建服务站点、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其最后一公里的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强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建设。具体路径如下:①推动我省及京津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自身智力优势,以农产品为单元,开展以科技研发、推广、转化为核心的系列农业社会化服务。②鼓励扶持当地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各类农业园区围绕产业发展的全要素、全过程、全产业链提供包括良种技术、安全生产、精深加工、信息服务与品牌建设、农村金融与保险等在内的综合性服务,实行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适度倾斜政策。③针对综合化农业服务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地方政府牵头,以政府购买服务、财政奖补、补贴农户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服务主体将服务覆盖到生产第一线。

打造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建议由省农业厅牵头,联合财政、国土、税务、工商等部门,在全省供销社、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垦,以及农机、农资、种子等大型涉农企业范围内,挖掘、遴选一批服务功能齐全、经济实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具有自主服务品牌的专业化服务企业,培育、打造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单位和服务高地。一是用足用好扶持政策。除落实好其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单位所享受的各类财政奖补、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外,建议在市场准入、银行信贷、项目扶持、智力引进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扶持其做大做优做强。二是着力破除其发展瓶颈。针对其发展中的主要瓶颈和普遍性难题,及时出台有效措施扫除障碍,为其发展保驾护航。当前要加快制定出台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体系,建立健全服务效果监督鉴定体制,完善风险分担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