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民革工作新局面—— 访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万鄂湘
[2012年12月24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承德市委员会
   
    民革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2月18日在北京闭幕,顺利完成了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在民革十二届一中全会上,万鄂湘当选民革中央主席。
  “能够当选民革中央主席,要感谢全党同志们的信任与支持。”万鄂湘坦言,“回顾过去,我们为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感到自豪,为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感到振奋;展望未来,我们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充满信心。”
    1990年加入民革的万鄂湘,对于如何做好政治交接有着认真的理解。“民革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民革的宝贵财富,值得每一个民革党员,包括我自身在内,好好学习和继承,从中获得启示和鼓励。尤其是民革老一辈领导人,像李济深、何香凝等人的亲身经历,生动地告诉我们,民革是如何成立的,是如何为新中国的建立做出自己的贡献的,又是怎样成为新中国的一支重要建设力量的。全体民革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民革历史,认真传承和发扬民革老一辈领导人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的优良传统,坚定地跟着共产党走。只有这样,民革才有出路,也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万鄂湘对民革未来5年工作有着认真的思考,“未来5年民革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提高民革全党的思想理论水平;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努力把民革建设成为高素质、有作为的参政党;三是大力加强参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工作。四是发挥民革优势,坚持民革特色,进一步做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工作。”
    参政议政是参政党的重要职能,万鄂湘表示,在过去多年的参政议政工作中,民革逐渐形成了以“三农”、祖统、社会法制为重点工作领域,以专委会为主要工作平台的模式,体现了民革的特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农”问题是民革参政议政工作的传统优势和重要内容;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是民革参政议政工作的传统品牌和特色领域;社会和法制建设,是民革根据国家社会法制建设需要,以及党内法律专门人才较多的特点而确定的一个新重点领域。2008年以来,民革中央不断加大在社会和法制建设领域的参政议政力度,提案数量和专题调研次数逐年增多。其中,关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制定《反商业贿赂法》”、“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住房保障法》”、“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问题的提案,不仅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还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万鄂湘告诉记者,“今后,民革将继续发挥在这三个领域的优势,不断拓宽参政议政的渠道,为民革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加强参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能力和水平仍然是民革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万鄂湘认为,只有加强参政能力建设,大力提高参政能力,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关键时期的任务和困难,在更高的水平上履行好参政党职能,发挥好参政党作用,才能为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做出新的贡献,彰显多党合作的优越性。
    对于如何加强参政能力建设,万鄂湘表示,参政能力建设,包含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作风建设、机关建设等参政党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具体体现于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中。民革各级组织将以中共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民革十二大报告和《民革中央关于加强参政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围绕民革自身建设目标,继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把参政能力建设作为今后五年的中心工作之一,切实抓紧抓好。
    民革第十二届中央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为58.9岁,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7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6人。总的来说,新一届民革中央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合理,知识层次较高。
    万鄂湘表示,民革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定不辜负全党同志的期望和重托,决心发扬民革的优良传统,团结和带领全党同志,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民革十二大精神,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勤奋履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开创民革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